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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福利政策 法律福利政策 2741 人阅读 | 6 人回复 |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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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关于重度残疾人无需单独立户也可享受低保的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http://www.mca.gov.cn/article/gk ... 0181000011857.shtml


民函〔2018〕668号

孙建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度残疾人无需单独立户也可享受低保的建议”收悉。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政策,多措并举,努力保障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一是全面落实低保制度,切实做到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应保尽保”。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考虑到重度残疾人的特殊困难,2015年,我部会同中国残联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5〕34号),明确要求“将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日前,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18〕90号),要求“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同时,将“重度残疾人”范围由“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拓展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低保对象5311.2万人,其中残疾人605.4万(重度残疾人168.1万人)人,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为541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4301元/人年。

二是指导各地提高对重度残疾人的救助水平。各级民政部门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的相关要求,普遍开展了分类施保工作,即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差额核定补差金额的基础上,再适当增发低保金,提高救助水平。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开展了以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为重点保障对象的分类施保工作。

三是全面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民政部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并会同中国残联通过召开贯彻会议、开展联合督查、出台衔接政策、通报工作进度等方式,指导督促各地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出台实施意见,全国所有县(区)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全覆盖,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1062万人、重度残疾人1164万人。据统计,生活补贴标准大部分省份处于每月50-80元之间,10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最高的北京市每月可达900元。护理补贴标准大部分省份处于每月50-80元之间,14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最高的浙江省每月可达500元。

四是对城镇贫困残疾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于2005年出台《关于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4号),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结余的地区,可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贫困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这一措施体现了国家对残疾人职工的照顾,也有效促进了残疾人参保缴费,保障了他们的养老保险权益。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长期以来,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目前您所提的政策建议已在政策中提出了明确要求,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已无需单独立户便可申请纳入低保范围。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切实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民 政 部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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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6 个

敲钟人 发表于 2019-5-23 18:21:24| 字数 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现在很多照顾重度残疾人的政策前面都要加上“贫困”两个字,导致很多重度病人没法享受待遇,因为不够贫困,这是个遗憾。
我很渺小,微不足道。

子雯 发表于 2019-5-23 18:27:02| 字数 27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子雯 于 2019-5-23 18:28 编辑
敲钟人 发表于 2019-5-23 18:21
我看了现在很多照顾重度残疾人的政策前面都要加上“贫困”两个字,导致很多重度病人没法享受待遇,因为不够 ...

重残也有重残的福利待遇的,
平时多关注一下福利政策,
国家相关官网(国家民政部、中国残联、地区政府官网、地区民政局、地区残联等)多去看看多去搜索一下,
关键字例如“重残”、“重残无业”、“精神残疾”等,
有国家福利政策啦,发大礼包啦,
都是祖国母亲和全社会爱心人士,
对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关爱善待,
我们一定要好好生活下去。
自己恢复好之后,再去尽绵薄之力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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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娃娃 发表于 2019-5-23 18:42:37| 字数 19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人大代表没人敢怠慢,民政部给官方回复,娃娃给秘书长写的就石沉大海了,梦游都没找着。其实,单立户问题是源于低保条件,也就是核算家庭收入,精残人一放到家庭里就不够低保条件了,所以才出现视同单立户问题。问题是你残联想视同,户籍部门不买账呀,你算老几呀,还想管户籍?这不是我说的,片警语录。所以弄不到低保的精殘人一大堆,残联是瞎子呀?不知道精残人低保政策有漏洞?一直执行了那么多年,至今不改。

敲钟人 发表于 2019-5-23 19:43:15| 字数 177 | 显示全部楼层

泥娃娃 发表于 2019-5-23 18:42
还是人大代表没人敢怠慢,民政部给官方回复,娃娃给秘书长写的就石沉大海了,梦游都没找着。其实,单 ...

我觉得是钱的问题,搞政策的人不是不明白,但是财政没有,只能暂时先解决最困难的那部分人了,我也不开心,自己就是重度残疾人,却因为不是贫困的就没戏了,很多政策都不能一视同仁,把我们残疾人分了个三六九等的,搞得很不合理。
我很渺小,微不足道。

泥娃娃 发表于 2019-5-23 20:11:38| 字数 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兜兜转转,其实残联早就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北京原来有个重残无业补贴,上海也是有的吧,是为那些办不下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预备的,不能与低保共享。也就是二选一,这里面就免除了核算家庭收入这项条件,补贴金额参照低保。为什么设立这么个补贴?就是因为残疾人一和监护人一起核算家庭收入就不达标了,不合理太明显了,家里有残疾人,和以残疾人为户主的家庭(都统称残疾人家庭)是绝对不可以混淆的,而残联就刻意混淆着来出政策,卡掉了一大堆人的低保。你有意见,来来来,给你个重残无业补贴,别跟别人说哦。笑死我了。

泥娃娃 发表于 2019-5-23 20:29:37| 字数 1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法律层面讲,有残疾人成员的家庭申请低保和以残疾人为户主(包括单立户)的家庭申请低保是不同的诉求方,你不加说明统称残疾人家庭,就是偷换了诉求人,致使不达标。这叫偷换概念。这明显是与政府关爱残疾人的政策背道而驰的。我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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