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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0 读书笔记 《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 程凤莲 人卫版

已有 1049 次阅读2020-3-30 22:00

该书 ISBN 7-117-03555-2

抄录:第三部分  临床表现 40

五十六  精神分裂症能自行缓解吗?

所谓缓解是指疾病的逐渐好转,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无明显异常的状况。缓解的程度和持续时间可以不同,可以是仅残留情感不丰富、反应迟钝,但能正常劳动和胜任工作,也可以完全恢复到病前状态;可以是缓解数小时、数天,也可以是几十年完全正常。

一般来说,精神分裂症无论起病于哪个年龄段,起病形式如何,都是呈进行性或周期性加重的。不经过系统的治疗,大部分趋向衰退,但部分患者可自行缓解,即不经过精神科系统治疗而缓解。

克雷丕林统计精神分裂症的自发缓解率为21.1%,也有的学者统计对精神分裂症采用照顾和一般支持疗法的缓解率为19%。四川医学院精神科的资料显示,未经任何现代治疗的精神病患者,6年后随访,达到完全缓解的自发缓解率为12.5%。由此可见,无论国内或国外,都认为本病是可以自行缓解的。我在追问病史时也经常发现,有的患者在较长一段时间前有过较短暂的精神失常,如几天或一、两个月,未经治疗后又恢复了正常,历时可达10余年之久。

虽说精神分裂症少部分可自行缓解,但以后还会反复、系统及时的治疗仍是必要的。有关资料表明,不经治疗约有80%以上的患者将趋向衰退。若经及时治疗,不仅可缩短病程、延长复发时间,还可减少精神衰退的发生。上海市精神病院于1978年统计了2000例该病患者,出院时痊愈即完全缓解者占32%,进步及显著进步者占57.4%,未好转者占10%。对2年后存活的1200例统计,完全缓解者占26%,基本缓解者占33%,不完全缓解者占25%,未缓解者占16%。所以我们不能因为该病可自行缓解而有侥幸心理、不予治疗。

第五部分   如何治疗  140

四十八    精神分裂症治疗效果的评定分级是怎样的?

精神分裂症治疗效果的评定,一般多根据患者精神症状消失的程度、自知力恢复的情况和工作、劳动及学习能力的恢复三个方面综合分析。目前我国将精神疾病治疗效果的评定标准分为四级。

(一)、临床痊愈:精神症状完全消失,自知力恢复,对病情的批判认识深刻,能恢复到病前原有的工作、劳动和学习。

(二)、显著进步: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对病情有部分分析能力,但不深刻,能够恢复工作、劳动和学习,但效果不如病前。

(三)、进步:精神症状有所减轻,但毫无自知力,对病情基本无批判认识能力。

(四)、无效:精神症状于治疗前基本相同,病情基本无改变。


职业康复:包括工作适应训练(生活行为技能训练、学习行为的技能训练、就业行为的技能训练)、职业咨询、职业安置。

-----摘自《精神分裂防治指南》主编:程凤莲、谢传革


阅读心得:

我们是该为有这么高的自行缓解比率高兴呢?还是为近80%趋向衰退的比率担忧呢?我们不去做侥幸的事,我们遵医嘱足量服药,力所能及做事,调节和把控自己的情绪,尽量朝着自行缓解的比率去进化、去康复。坚定信心,踏踏实实去做,一定会成功康复!

注意,这本书的版本有点旧,数据都是1978年的数据。但那个年代的数据比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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