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方面
现在我们要看一看这约究竟是什么。我们分四点来论:
1、立约的两方:
恩典之约乃是圣父与圣子之间在万世以前所立的约;再进一步按圣经来说,乃是三位一体神之间所立的约,这并不是神直接与人所立的约,在那时期还没有人,但基督在这约中作人的代表。根据这个意思来说,这约是神与人之间的约,但并非神与人立个人约;那乃是神与基督所立的约,也是借着基督间接同那些用主宝血所赎,在创世以前为基督所爱的人立约。
我们所教训的,在星宿知其地位,在神从无中创造万有之前,祂已与自己,与祂的儿子,与圣灵作严肃的商讨,在此商讨中祂预定了祂百姓的救赎。这乃是古老的加尔文主义的伟大思想。而且,祂在此约中已经准备了方法与手段,并使万事互相合作,叫祂的预旨生效。我们能幻想并相信圣父对圣子立誓约,圣子对圣父宣誓,而圣灵亦对圣父与圣子立誓约,这是在万古以前的隐密中所已成就的,这约在后来成为一切圣徒的喜乐、盼望与矜夸。
2、立约的条款:
神早已预见人在创造之后要破坏行为之约;不管亚当在乐园里所占有的期间如何顺利,然而对他也是严肃的,至终他要反对的,而毁灭了自己。神也预见祂从世界人类中所拣选的人要因亚当的罪而堕落,一如其他人类一样,因亚当也是他们(选民)的代表者。所以这约的目的是把选民从新恢复到神儿女的地位。现在我们要看这约的条款是什么?
在父神方面的条款,这是我们口舌所难宣述的:(我不过是用人所能明瞭的话来描写而已)
“我至高的耶和华,将我的独生爱子赐给那无人能数的大群众,他们要被他洗净而脱罪,被保守,蒙引导,至终无瑕无疵地被领到我的宝座前,我凭自己起誓,因为再没有比我更大的,那些凡交给基督的人,将永远成为我不变之爱的对象。我要凭爱子的宝血赦免他们的罪。我要将完全的义赐给他们;我要收纳他们为儿女,他们要借着基督和我一同作王,直到永远。”
圣灵立约的条款如下:
“凡父神赐给圣子的人,到了时候我要叫他活过来。我要指示他们救恩的需要;我要除掉他们一切无根基的幻望,毁灭他们虚谎的避难所。我要把他们领到洒血之地;我要赐给他们信心,借此而得宝血洗净;我要将一切恩典赐给他们,我要使他们的信心活泼;我要洁净他们,并将所有的败坏从他们中间除掉,至终把他们无瑕无疵地领到你面前。谨此立约。”这是已完成的约款。
在此约的另一方面,是基督所立的约。祂对圣父立约:
“我父,在我这方面我应许到时候满足,降世为人。我要取堕落人类的形象与性情,我要活在愁苦的世界中,为我百姓的缘故,我要完全守律法。我要作成无玷污的的义行,能满足你公义圣洁律法的要求。到了时候,我要担当我一切子民的罪。你要将他们的罪归到我身上;因我受的刑罚,他们得平安,因我受的鞭伤,他们得平安,因我受的鞭伤,他们得医治。我父,我应许我要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我要高举你的律法,使之得尊荣。我要受他们一切的苦难。我要受你律法的咒诅,你将你的震怒之权都倾倒在我头上。我要复起,我要升到天上;在你右边为他们祈祷;我要为他们每一个人负责任,叫你所赐给我的人,没有一个能够灭亡,我要作他们的牧人,至终我要把他们平平安安地领到你面前。”
现在你对这恩典之约应得到一个清晰的概念——神与基督之间,圣父与圣灵之间的约,圣子为恩约的首领及神选民的代表者。祂为我们的得蒙救赎,忍受了神的忿怒。除了祂继续了我们代求之外,祂完成了一切,祂要把一切的赎民领进荣耀里。
3、立约的目的:
这约是为亚当每一个后裔所立的吗?绝对不是,这是非常明显的。我见有大多数的人灭亡,继续行走罪恶之路,拒绝每天在福音中所传讲的基督,把祂施恩的血当作平常,蔑视感化他们的圣灵;我见这些人逐渐败坏,至终在他们的罪中灭亡。我不相信他们在此恩约中有分。那些未悔改,拒绝救主的人,清楚证明他们在此神恩典之圣约中是无分的;如果他们对之发生兴趣,就必有所表现,令我们得以看见。到了时候他们要悔改,被主的宝血洗净而得救。恩典之约只与蒙拣选的人有关系。不管这教义如何令人难以相信,我们也要侃侃直陈。你不愿意听吗?“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若基督不为世人祈求,只为祂所拣选的人祈求,那么当你从神的话中,得知在此约中神早为这些人预备救恩,使他们承受永生,你为何怒气冲天呢?凡相信依靠基督的人,凡蒙保守到底,进入永远安息的人,才能对神恩典之约发生兴趣。
4、立约的动机:
究竟为什么缘故要立这约呢?在神那方面并非必得如此。因为那时还没有受造之物。除了神自己以外,我们不能到别处去找立此约的动机,因为神曾说过:“我是耶和华,在我以外并没有别神。”那么祂究竟为什么要立这约?这完全是出于祂的绝对主权。为什么有的人成为此约的对象,有的人则否呢?这是出于神的主权。这并不是由于人的功德,也不是神预先见到我们里头有什么长处,就拣选我们而遗弃别人在罪中。神如此拣选,乃完全出于祂的主权和恩典。弟兄姊妹们,如果你们关心这恩典之约,你们必要歌唱:“祂要怜悯谁,就怜悯谁。”“不在乎定意的,不在乎奔跑的,乃在乎施怜悯的神。”拣选我们的乃是祂的主权,分别我们的乃是祂的恩典,预定我们的乃是祂的不变性。除非在祂里面有爱和主权,就没有拣选每个人的动机。无疑地,神立此约的大目的,就是为祂自己的荣耀。神必要在祂自己里面找到祂的动机。祂是那“我是”。
在天上的万军,和世上的居民中,祂都凭自己的意旨行事。有谁能拦阻祂手,或问祂说:“你作什么?”泥岂能问窑匠:你为什么把我造成一个器皿呢?一物在未被造成之前,岂能命令造它的呢?绝对不能,神就是神,让人还归回到他原来的虚无里面。若神高举了他,他也不必骄傲,以为神在他的行为上找到什么理由。神拣选人,神爱人动机完全在乎祂自己。祂是自足的神,无须在祂以外去寻找什么,除了祂自己以外,祂更不需要从任何人得到什么。愿圣灵引导我们明白这崇高的真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