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试着回答四方面的问题:
1、婚姻问题。精残患者结婚是有遗传比例,但不是百分之百。到现在也没有个准确的数据,一般来说,双方都是患者,遗传比率约为40%,单方患者,遗传比率约为10%。(医生郑东山所说)而正常人的婚育也是有患病比率的,只是比率比较低。不能说因为遗传比率高就禁止婚育,这是不讲理的。有关说辞也只是建议尽量不要婚育。
2、免费服药问题。当前的免费服药政策有问题,凭什么对患者不能一视同仁?只免费低价药,劣质药?这是劣币驱逐良币的典型,是打击新药、高效药的研制。也是对垃圾药厂的扶植。如果是考虑资金问题,可以考虑对所有的相关药品给予相同的折扣补贴,这样便能实现一视同仁了,同时也可以解决一些患者因考虑药价问题而放弃治疗效果好的方案,我们的免费服药政策,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的治疗,而不是哗众取宠。药品市场也要优胜劣汰!
3、开药时长问题。这个是卫计委的规定,是以普通人的标准来制定的。考虑到医保政策,资金使用的平缓,以及杜绝大药方来制定的。残疾人用药应该有优抚时长规定。
4、住房政策问题。这个与低保标准等一样,都存在着是按照普通人的标准执行的,谁都没拿残疾人当外人。这与国家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是相违背的。没有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情况,虽然在申请顺序上残疾人享有优先,但只是优先是远远不够的。要降低条件,要体现优抚才是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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