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敏斯德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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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nr 发表于 2022-9-4 16:59:06| 字数 1,3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29章:论主的晚餐
  一、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制定了他的血与体的圣礼,称之为主的晚餐,在教会中遵守,直到世界之末,为的是永远记念他自己牺牲之死,保证真信徒在其中所应得的一切恩益,并在他里面得着属灵的滋养和生长,使他们更进一步对主尽应尽的本份。圣餐又是作为基督奥秘身体之肢体的信徒,与基督有交通,并彼此交通的一种联系和保证1。

  二、在此圣礼中并非基督被献给父神,亦非为活人死人的赦罪而献上现实的牺牲2,只是记念主一次在十字架上献上他自己,也是以赞美向神献上属灵的祭物3。所以天主教所称之弥撒祭,是极其可憎地有损于基督仅一次的献祭,就是为选民的众罪所献独一的挽回祭4。

  三、在此圣礼中,主耶稣派定教牧者向会众宣告他的制度之言,祈祷、祝福、饼与酒,于是分别为圣,以后拿起饼来掰开,拿起杯来(他们自己领受),将二者分给领圣餐者5,但不可分给未出席者6。

  四、个人弥撒,就是单独从神甫和任何人所领受的圣礼7,或拒绝信徒领受主杯8;崇拜饼酒,或将之举起,捧持游行令人崇拜,或为任何宗教用途的借口而将圣品保存,都与此圣礼的本质,并基督的制定相背9。

  五、根据基督所定的用途,被正当圣别的此圣礼中的外部物质(饼与酒),有时是真实的,但可是只能在典礼方面来说,与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有如此的联属,以致这圣品被称为所表明基督的身体和血10;虽然如此,在本质与性质的关系上来说,这些圣品真只是饼和酒,正如从前一样11。

  六、主张饼与酒的本质,经过神甫的圣别或他种方法,而变为基督之体与血的本质(所谓化体说)的教义,不但不合圣经,而且违反常识和理性;颠覆圣礼的特质,又造成各种迷信与粗野的偶像的原因12。

  七、配领圣餐者,在此圣礼中外部参与有形之物时13,也是在里面凭信心,不是凭血肉之体,乃是真实地、属灵地,领受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并以他为粮,和他受死的一切恩益。基督的体和血虽非具体地在饼酒之内,或与之同在,或在其下;然而在灵性方面来说,在此圣礼中,对信者的信仰实在是同在的,正如饼与酒对信徒外部的感官一样14。

  无知与邪恶之人虽然领受此礼之饼与酒,但不能领受该物质所表明的;由于他们不合理领受主餐,反而干犯主的身体和血,就定自己的罪。因此凡无知与不敬虔的人,既因他们不适宜与主相交,所以他们就不配来赴主的筵席,若他们仍然如此,他们就大大获罪于基督,因此他们不能领受圣餐15,或被准许领受16。

经文为证:

  1. 林前十一23-26,十16-17、21,十二13。
   2. 来九22、25-26、28。
   3. 林前十一24-26;太廿六26-27;路廿二19-20。
   4. 来七23-24、27,十11-12、14、18。
   5. 太廿六26-28;可十四22-24;路廿二19-20;林前十一23-26。
   6. 徒二十7;林前十一20。
   7. 林前十16。
   8. 可十四23;林前十一25-29。
   9. 太十五9。
   10. 太廿六26-28。
   11. 林前十一26-28;太廿六29。
   12. 徒三21;林前十一24-26;路廿四6、39。
   13. 林前十一 28,五7-8。
   14. 林前十16、3-4。
   15. 林前十一27-29;林后六14-16;林前十21。
   16. 林前五6-7、13;帖后三6、14-15;太七6。

snnr 发表于 2022-9-4 17:02:47| 字数 47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0章:论教会的惩戒
  一、为教会之王与元首的主耶稣已将教会行政权交于教会职员之手,但他们与民事长官不同1。

  二、天国的钥匙既交给这些职员,因此他们有留下罪或赦免罪的权柄,本着神的道和惩戒,对不悔改的人,关闭天国;又按情形之所需,借宣传福音和撤除惩戒,向悔改的罪人开放天国2。

  三、教会为了矫正或获得犯罪的弟兄,阻止其他弟兄犯同样的罪,除去那足以感染全团的酵;拥护基督的尊荣和福音神圣的承认;避免神的震怒(如他们容忍恶誉昭彰和刚愎的犯罪者来亵渎神的圣约,和此约的印证,此忿怒正可临到教会),必须实行惩戒3。

  四、为了更圆满地达成以上的目的,教会职员应当按着犯罪的性质和犯罪者的罪状,予以劝戒,一时停止圣餐,并除教4。

经文为证:

  1. 赛九6-7;提前五17;帖前五12;徒二十17-28;来十三7、17、24;林前十二28;太廿八18-20;约十八36。
   2. 太十六19,十八17-18;约二十21-23;林后二6-8。
   3. 林前五,十一27-34;提前五20,一20;太七6;犹23。
   4. 帖前五12;帖后三6、14-15;林前五4-5、13;太十八17;多三10。

snnr 发表于 2022-9-4 17:04:44| 字数 6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1章:论教会的总会和会议
  一、为了教会有更好的治理与进步的造就,应当有通常所谓之总会或会议的聚集1。

  二、执政者为了磋商并劝告有关宗教问题,可以有权召开教职者(牧师)及其他适当人员的会议2;若执政者公然与教会为敌,基督的教职者便可凭着自己的职权,或他们与代表各教会的适当人员,在此种会议中会合3。

  三、教义争论,良心问题,为公共崇拜与教会行政的良好秩序之规则与指示的制定,受理有关恶政(处理不当)的控诉及其具有权威性的决定等行政权,皆属教会会议。此种命令与决定,如果合乎圣经,应当尊敬顺从,并非仅因其合乎圣经,且亦因其按神的命令在圣经中所制定的权威4。

  四、使徒时代以后所有的教会会议,不拘是世界性的会议,或地方性的会议,都有错谬的可能,而且许多会议已经有了错谬。所以不可拿这些会议所规定的,当作信仰与行为的准则,只可用为帮助信仰与生活5。

  五、教会总会和会议,除了有关教会的事务以外,不可处理或决定任何事。不可干涉有关一般社会的国政,若遇有非常的事,可以谦恭地向政府请愿;或在政府官长所要求的情形下,为满足良心,可向政府提出忠告6。

经文为证:

  1. 徒十五2、4、6。
   2. 赛四十九23;提前二1-2;代下十九8-11、29-30;太二4-5;箴十一14。
   3. 徒十五2、4、22-23、25。
   4. 徒十五15、19、24、27-31,十六4;太十八17-20。
   5. 弗二20;徒十七11;林前二5;林后一24。
   6. 路十二13-14;约十八36。

snnr 发表于 2022-9-4 17:06:45| 字数 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2章:论人死后的状态和死人复活
  一、人的身体死后归土,而见朽坏1。但灵魂(既不死,又不睡眠)却永存不灭,所以立刻归返赐灵的神2。义人的灵魂,既在那时在圣洁上得以安全,就被接入高天,在荣光中得见神面,在那里等候身体的完全得赎3。恶人的灵魂要被抛在地狱里,留在痛苦与完全黑暗中,等候大日的审判4。除此两处以外,圣经并未言及灵魂离开身体,别有所归。

  二、在末日还活着的人不死,却要改变5;凡死了的人都必复活,带着原来的身体,性质虽异,但不是别的,这身体与灵魂再度结合,直到永远6。

  三、恶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权能,复活受辱;义人的身体,将因基督的灵复活得荣,与基督自己的荣耀身体相似7。

经文为证:

  1. 创三19;徒十三36。
   2. 路廿三43;传十二7。
   3. 来十二23;林后五1、6、8;腓一23;徒三21;弗四10;约壹三2。
   4. 路十六23-24;徒一25;犹6-7;彼前三19。
   5. 帖前四17;林前十五51-52。
   6. 伯十九26-27;林前十五42-44。
   7. 徒廿四15;约五28-29;林前十五42-44;腓三21。

snnr 发表于 2022-9-4 17:08:13| 字数 6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第33章:论最后的审判
  一、神已经定了日子,借耶稣基督父神已将一切审判的权柄1交给凭公义审判世界2。在那日,非但堕落的天使要受审判3,就是凡活在世上的众人,都要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显露出来,为自己的思想、言语、行为有所陈述,按肉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4。

  二、神指定此日的目的,是为在选民永远的救恩上5,彰显神怜悯(恩惠)的荣耀,又在邪恶悖逆的遗弃者的处罚上,彰显神公义的荣耀。那时义人必入永生,领受从主而来之喜乐与愉快的丰满6;但那不认识神、不顺从耶稣基督的恶人,必被扔到永远的痛苦中,离开主的面,和祂权能的荣光,受永远灭亡的刑罚7。

  三、基督既为了阻止众人犯罪,又使敬虔之人在苦难中多得安慰8,就令我们确信将来必有审判之日;所以他不叫人知道那日子,为的是叫人可以摆脱一切属肉体的安全,时常儆醒,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时辰主要来;就叫他们预备说:主耶稣啊,我愿你快来。阿们9。

经文为证:

  1. 徒十七31。
   2. 约五22、27。
   3. 林前六3;犹6;彼后二4。
   4. 林后五10;传十二14;罗二16,十四10、12;太十二36-37。
   5. 罗九23;太廿五21。
   6. 罗二5-6,九22;帖后一7-10。
   7. 太廿五31-46;徒三19;林后五10-11。
   8. 彼后三11、14;林后五10-11;帖后一5-7;路廿一27-28;罗八23-25;赛四十六4。
   9. 太廿四36、42-44;可十三35-37;路十二35-36;启廿二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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